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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永丰镇“五聚焦五提升” 推动信访举报提质增效

2024-07-11 11:27:17

来源:洛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王珍 周颖

   近年来,永丰镇纪委认真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紧盯“问题解决、群众满意”工作目标,在畅通反映渠道、规范办理流程、“室组地”联合办案、实名举报优先和基层平台应用上协同发力,以“五聚焦五提升”为抓手,不断提升信访举报工作质效。

   聚焦畅通反映渠道,提升服务水平。利用美丽永丰公众号公开镇纪委举报电话,在人流密集区域设立群众举报箱,安排专人定期开箱,收取举报件;充分发挥“有事你找我”联系群众直通车工作机制,在镇属单位和各村(居)醒目位置公布书记、镇长热线;用好“网格化+廉勤监督员”工作机制,选聘廉勤监督员37名,通过日常走访、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和汇报会等形式收集群众反映问题234条,推动解决惠民政策落实、村组账务公开等重点问题41个。

   聚焦规范办理流程,提升办理效能。对业务范围内的信访举报,在收到信访举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经镇纪委集体研判,按照四种处置方式提出办理意见,经镇党委书记审批同意后,按程序实施;对于业务范围外的信访举报,按照工作职责点对点转办相关单位办理,每月报告进展并跟进督促,推动群众反映业务外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聚焦“室组地”联合机制,提升办案质效。针对反映问题复杂、业务内外交织的疑难信访举报,及时向县纪委汇报,与归口联系的纪检监察室进行联合办理;对于重复举报、实名举报、上级交办等重要信访件,严格按照县纪委要求,履行审批报结程序,在办结后进行协审,对案件定性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案件办理准确适用党纪法规。

   聚焦实名举报优先,提升群众满意度。针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严格落实“双15”规定,即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实名举报人受理情况、在办结15个工作日内向实名检举控告人反馈办理情况;对于在短时间内不能核查清楚的案件,采取阶段性反馈的方式,与反映人进行沟通,争取其理解和支持,避免实名举报人重复反映问题。

   聚焦基层平台应用,提升管理效能。2020年10月纪检监察基层综合业务应用平台投入使用以来,镇纪委将上级转办信访举报、自收信访举报、问题线索通过平台进行集中管理,并将日常监督数据录入平台,实现“线上+线下”同步办理,倒逼信访举报办理工作流程及文书规范,确保信访举报件件有着落。目前,录入日常监督数据21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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