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修改《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专题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润泽主持。常委会副主任卢凯、韩宝生、王凤萍、薛振虎,秘书长李德文参加。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市秦岭保护局、市政府办公厅有关负责人关于修改《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进展情况汇报,与会人员围绕条例修改的具体内容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议要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改工作,充分认识到当前修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坚持依法修法的原则,深入研究上位法精神,结合西安实际修改,确保修改后的条例管得住、行得通、真管用。要处理好与上位法和原条例的关系,做到新修改后的条例严于上位法,确保修改后的条例更完善、更科学、更具可操作性。要研究好保护范围、保护责任、保护规划、违法处罚等相关问题,从严从实从细,下足绣花功夫,用工匠精神扎实做好修改工作,确保秦岭生态环境管得住、管得实、管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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