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抓好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对稳定我省经济社会大局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保持清醒认识,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我省粮食消费总量持续增长,影响粮食生产、储备、流通等环节潜在风险隐患不断增多,需要通过持续强化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压实主体责任,逐级传导压力,进一步健全机制、筑牢根基,加快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
《通知》强调,要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严守耕地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推进农田水利建设,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大力推进农业主推技术推广应用,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保持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基本稳定。粮食生产要稳字当头,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确保全年粮食产量稳定在1200万吨以上。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优化地方储备区域布局和品种结构,抓紧完善地方储备安全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建立企业社会责任储备,推动形成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功能互补、协同高效的新格局。
做好粮食市场和流通的文章。统筹抓好政策性收购和市场化收购,为各类主体开展市场化收购创造条件,坚决守住“种粮卖得出”的底线。不断完善粮食产销合作机制,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推动节粮减损。加强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期间粮油供应保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应对保障机制,着力抓好粮源保障,确保粮油供应不脱销、不断档,确保市场运行平稳和价格稳定。强化粮食统计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精准落实调控措施,积极引导市场预期。完善粮食应急预案,加强粮食应急网点建设、管理,增强应急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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