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旬阳市印发了《旬阳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提出自2024年7月1日起,对依法生育三孩的户籍常住人口家庭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生育补贴奖励。在此基础上,《方案》同时提出了其它六项构建支持生育友好环境具体措施。
一是落实生育休假制度。在落实《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产假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孩次生育产假增加15天,不纳入事假范畴。鼓励实行灵活的工作方式,推动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建设,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在政策规定之外适当延长产假天数。
二是落实生育保险制度。将参保女职工生育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稳步提高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水平,同步做好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和新生儿参保工作,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
三是落实医保支持政策。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员住院分娩报销标准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住院分娩定额支付标准,在现有基础上提高20%。对危重孕产妇按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落实。
四是落实税收住房等支持政策。执行国家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等新增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规定,落实对普惠性托育机构实行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多个未成年子女家庭在租房、购房方面给予帮助和倾斜。符合政策生育家庭,在申请公租房时按孩子个数设定优先级;符合租赁住房补贴申请条件的,提高保障面积标准,每增加一孩保障面积标准增加15平方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可贷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可贷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租赁住房的租金提取额度由15000元/年提高至24000元/年。
五是加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支持适当延长在园时长或提供托管服务,推动放学时间与父母下班时间相衔接。对按政策生育二孩、三孩家庭子女,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和学区承载能力,统筹协调符合入学条件的同一家庭子女在同一学区或同一学校入学。
六是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对因生育原因中断就业的女性,优先提供再就业培训公共服务。用人单位对职工结婚登记、婚前医学检查、产检时间给予保障,加强职工子女寒暑假托管服务工作,为职工解决后顾之忧。
下一步,就三孩生育补贴奖励将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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