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慧珺 周畅
推进ETC是为了给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打下基础,便利百姓出行。年终岁末,很多地方ETC年发行任务进入倒计时,但个别地方开启“花式”急推模式,借发行ETC之名,行形式主义之实,把推进ETC从提速变成添堵,政策执行跑偏走样。两节来临,全国车辆将集中上路,一些地方的偏激做法可能会引发大面积拥堵与交通事故,应及时予以纠正。
今年5月23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大力推动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的通知》,提出“到2019年年底,各省(区、市)汽车ETC安装率达到80%以上,通行高速公路的车辆ETC使用率达到90%以上”。推进ETC是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提高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效率,降低物流成本的重要探索,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但一些地方僵化执行政策,导致怪象丛生。
有的地方打出“未安装ETC、不响应国家号召的车辆,不欢迎使用高速公路”的雷人标语;有的地方直接告知车主,不开放人工通道,没有ETC不得上高速;有的地方只开设一两条人工道口,堵车长龙排上高速也视而不见;更有甚者,连高速公路ETC车道都没有,地方机关却被摊派了安装指标……种种怪象的背后,既是形式主义痼疾,也是乱作为的典型。
ETC不是车辆能否上高速公路的许可证。而脱离实际的“运动式”推进ETC,反映出基层治理的困境。发行ETC是好政策,但好政策要落实好,执行不能跑偏,如果变推广为强制,变多选题为单选题,只会把好事办砸,损害群众利益,降低获得感和幸福感。同时,人工通道的存留也是保障车主平等享受路权的体现。一些地方懒政怠政,前期调研不充分,搞“一刀切”关闭人工通道,光靠政策强推ETC,忽略配套保障,不仅损害政府形象,更伤害群众感情。
如何更好落实国家政策并兼顾群众呼声,是对基层治理能力的考验,也是当下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思考题”。推进ETC,不能一禁了之,而应一切从实际出发,给群众更多选择的权利。应改变强推急推思维,讲究方式方法,切实防止形式主义,把政府职能转变落到实处,办好“上高速”这件关乎大众民生的“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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