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陕西全社会就业人员达到2071万人,比1978年的1078万人增加了993万,年平均增加24万人……近日,陕西省统计局发布报告显示:新中国成立以来,全省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结构不断优化、工资水平跃上新台阶,就业政策与就业服务体系日趋丰富完善,劳动就业成效显著。
陕西全社会就业人员年平均增加24万人
2018年,陕西全社会就业人员达到2071万人,比1978年的1078万人增加了993万,年平均增加24万人。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由1978年的257万人增加到2018年的453万人,增加196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翻了一番。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来,陕西省经历了体制转轨、市场经济摸索、市场转型等阶段。1952年,全省生产总值仅为12.85亿元,1978年不到百亿,到2018年过2万亿。经济平稳快速增长始终是保障就业的第一稳定器。陕西省生产总值由1978年的81亿元增长到2010年的1万亿,年均增长13%。就业人数由1078万人增长到2074万人,就业人口翻了一番。2011年至2018年,生产总值翻了一番,就业人口基本稳定在2070万人左右。
70年来,人口政策的贯彻落实极大改变了我省人口再生产类型和人口结构,劳动年龄人口稳步增加,劳动力资源相对丰富,形成了一个对经济发展十分有利的“人口红利”期。全年常住人口由1978年的2779万人增长到2018年的3864万人,40年间增加了1085万人。1982年至2018年,劳动适龄人口(15-64岁)由1812万人增长到2864万人,增加了1000多万人。城镇非私营单位年末从业人数从2007年的342万增加到2018年的494万人,年均增加15.2万。人口红利的逐年释放,给这一时期就业人口的增加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保障。
1955年全省国有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03元
随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践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国民经济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促进了职工工资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带动了工资水平的大幅增长。陕西省工资制度和工资水平也经历了几个不断完善和逐步提升的发展阶段。
到1955年底,全省职工人数已达56.2万人,比1949末的13.4万人净增42.8万人,1955年全省国有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03元,比1952年的495元增长21.8%。这次改革,适当提高了职工的工资水平,同时也改善了产业之间、地区之间的工资关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资制度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通过一系列工资制度改革,我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由1978年的654元提升到1998年的6029元,增长了8.2倍,年均增速11.7%。成为我省新中国成立以来职工工资水平增幅较大的稳步增长阶段。
近十年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翻了一番
在第九个五年计划后期,我国基本完成了企业工资由市场决定机制改革。在此基础上,陕西省下发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建立和完善企业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同时,对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也进行了再次改革。
这段时间,陕西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快速增长,从1999年的6931元增长到2008年的25942元,增长了2.7倍,年均增长15.8%,这是我省在岗职工工资水平连续十年保持两位数快速增长的阶段,特别是2007年和2008年,平均工资增速更是突破了20%,这段时间也是职工生活水平提高最快的时期。
近十年,是陕西省工资飞速发展阶段。2009年到2018年,陕西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由30185元增长到71983元,工资翻了一番。其中,国有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由2009年31537元提高到72680元。特别是近五年来,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均实现快速增长。2018年平均工资幅度居前三位的行业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分别比2013年增长95.7%、70%和44.7%。(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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