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大幅提高职工疗休养费用标准 省内每人次不超三千元 省外不超三千五百元
本报讯(记者 顾荣)为贯彻落实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等激励政策,近日陕西省总工会对有关一线先进职工和劳动模范疗休养方面的规定进行了修订,其中疗休养费用调整为,省内每人次最高不超过3000元,省外不超过3500元。
省总工会在2018年出台的《陕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第八条规定:基层工会可用同级政府或行政部门安排的专项经费或本级工会经费举办一线先进职工和劳动模范疗休养活动,疗休养活动应优先选择在工会系统劳动模范疗休养院和基地进行,省内不超过5天,省外不超过7天,往返交通费由参加人员回所在单位报销,落地后的疗休养费省内每人次不超过1000元,省外不超过2000 元,活动组织单位的工作人员不超过疗休养人数的10%。
这项规定的出台,对推进一线先进职工和劳动模范疗休养活动,激发广大职工爱岗敬业的工作热情,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今年,省总工会优先安排脏、苦、累、险岗位和从事有毒有害特殊工种的1000名一线职工开展示范性疗休养活动,引领全社会关心关爱一线普通劳动者,受到广泛好评。
为适应形势发展,省总工会决定将《陕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八条关于一线先进职工和劳动模范疗休养方面的规定修订为:基层工会应积极配合行政部门组织好一线先进职工和劳动模范疗休养活动。疗休养活动应优先选择在工会系统劳动模范疗休养基地进行,省内不超过5天,省外不超过7天。参加人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承担,疗休养期间的其他费用可由工会经费给予补贴。省内每人次最高不超过 3000元,省外不超过3500元,组织活动单位的工作人员最多不得超过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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