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上午9时许,勉县人民法院在该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审理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坤等22人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恶势力犯罪案件。
检察机关指控,2014年至2016年,张坤等人为索要债务非法拘禁他人,非法侵入住宅,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在公共场所毁坏他人车辆,在公共场所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以暴力、威胁和其他手段在勉县县城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被告人及其亲属委托的辩护人以及指定的辩护人出庭为被告人辩护。
勉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公民代表,被告人家属,共约70余人旁听了案件的审理。
法庭审理预计需要持续2天。目前,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之中。
文/图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胡毅 通讯员 王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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