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 > 社会万象 > 正文

“连环套”诈骗案嫌犯落网

文章来源:西部法制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19-11-11 23:33:57

  本报讯(李重立记者李煜)11月4日,商洛市洛南县警方经过连续奋战,在渭南市华州区一民房内,成功将使用“连环套”手法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安某抓获,及时挽回了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 

  据报案人石门镇三岔村60岁村民王某某讲,10月31日中午,他在自家新砌的房基上干活时,一个穿戴整齐的年轻小伙来到他的面前套近乎。小伙自称是县城某建筑工地老板,可以搞到便宜砖,说是价格比砖厂的便宜很多。经过一番讨价还价,王老汉同意以每块0.25元的价格向其购买4万块砖建房使用。不想,这竟是小伙给自己设的一个圈套。 

  洛南警方此后在调查中获知,离开王老汉家后,穿戴整齐的“小老板”又驾车来到洛南县城郊某砖厂,向砖厂负责人询问砖价后,谎称自己的老丈人王某某正在建房,让砖厂以每块0.37元价格为其送去4万块砖,货到付款。砖厂也没有想到这是一个骗局。 

  当天晚上,砖厂安排4名货车司机将4万块砖运送到石门镇王某某的建房地,小伙向王老汉索要到10000元货款后,以上街道为司机买饭为由驾车离开了现场。王某某和砖厂司机在交流中才发现他们都被小伙所蒙骗,随即报警求助。 

  接警后,石门派出所迅速出警了解案情,通过查看沿线视频监控锁定嫌疑车辆。洛南县公安局局长秦立争指示刑侦部门会同石门派出所民警同步上案,连夜展开侦查工作,要求办案单位限期破案。在侦查中,警方快速锁定犯罪嫌疑人驾驶的车辆,并初步锁定了其逃窜方向。 

  11月1日、2日,警方在洛南城乡主要路段、卡口展开布控,未有收获,后经研判迅速调整思路,围绕嫌疑人驾驶的车牌号赶赴渭南查缉。11月3日,办案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作案时所驾驶的车辆系渭南市某汽车租赁公司车辆,该车已归还租赁公司。在循线追踪中,办案民警在当地警方的紧密配合下,于11月4日下午,在渭南市华州区一民房内,将犯罪嫌疑人安某抓获。 

  经初审,犯罪嫌疑人安某(男,现年34岁,家住渭南市临渭区,曾多次因诈骗他人钱财被判刑)对其租赁轿车冒充建筑老板,流窜到洛南县石门镇,诈骗王某某10000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安某同时交代了三起其在渭南诈骗他人手机等财物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安某已被洛南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