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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喝茶,凭啥收我茶位费?

2020-09-04 12:53:43

来源:半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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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消费者在饭店点餐

半月谈记者 孙飞 胡林果

如今,在一些餐厅消费,即便是不喝茶,也可能会被收取几元一位的“茶位费”。这一最早从广东早茶店走出的区域习俗,大有席卷全国之势,让消费者大呼看不懂。

西贝强收被处罚,餐厅“取巧”引吐槽

在广东等地,喝早茶是一种餐饮文化。一家老少或约三五好友,在餐厅泡上一壶茶、点一些可口的茶点,聊聊家常、谈谈生意,一坐就是大半天。

一些传统的茶楼、粤式早茶店还特意为前来饮茶者配备了专门的茶具,例如,每个餐桌上都配备了烧水壶、茶盘、茶漏、茶杯等。在广东民间还有一些饮茶礼节,例如茶壶里没有水了,顾客只需将壶盖打开,便会有服务员前来续水。久而久之,粤式早茶店也形成了默认收取茶位费的普遍做法。

今年6月,一位网友在社交媒体上吐槽深圳一家连锁餐厅西贝莜面村,向顾客强制收取5元一位的茶位费,“喝不喝都收费”。随后,深圳市市场监管局通报称,西贝莜面村对投诉已在退款处理中,并要求公司做好商品与服务的明码标价等工作。

半月谈记者采访发现,茶位费已不局限于早茶店,如今包括西贝莜面村、山东老家、南京大牌档等在内,不少主营其他地域菜系的餐厅也开始“广而收之”。“我是来吃西北菜,不是来喝早茶的,但茶位费一桌6人就收了30块钱。”一位消费者告诉半月谈记者,这让他觉得很不值。

同时,茶位费已有“走出广东,席卷全国”之势。记者从利苑、陶陶居等餐厅了解到,这些企业在北京、上海等地的部分门店,也收取茶位费。一家主营西北菜系的餐厅负责人表示,该店的茶位费是6元一位,在大多数城市的店面都形成了收茶位费的“习惯”,比如北京、上海、重庆、深圳、厦门等。

性质模糊存争议,两大义务是前提

对于收取茶位费,消费者的反应并不统一。家住广东佛山的谢女士认为,顾客在早茶店一坐就是一上午,餐厅确实要不断提供茶水,而这几块钱的茶位费也算是对成本的补贴。广州市白云区一家粤式餐厅负责人说,经营早茶店的一部分开支就是在茶水供应、茶具清洁、加热耗能以及茶具成本等上面。

但也有年轻人觉得一刀切收取茶位费存在“强买强卖”,甚至将“茶位费”视作“餐具费”。“明明是湘菜馆,还是默认向每位顾客收取茶位费,也不见提供了什么特别的茶水。”在广州工作的白领小王说。

南华大学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副教授欧阳爱辉认为,茶餐厅、粤菜馆收取茶位费,或许从历史渊源看带有“早茶文化”意味,但也是一种商家事先并未征得消费者同意的强制性收费,属于格式条款,限制了消费者的权利,理当予以规制。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茶位费不属于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而是属于市场调节价,由餐饮业经营者根据市场情况自行确定,餐饮业经营者须尽到明码标价和提前告知两大义务,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不宜硬性一刀切,行业标准是关键

一位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与茶位费相似,餐厅“最低消费”“开瓶费”“包间费”“服务费”等形形色色的附加费用,也曾因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有明显强迫性而引起公众热议。那么这些费用有什么区别?目前法律又是怎么规定的?

半月谈记者了解到,从全国性法律规章来说,“最低消费”目前被明令禁止,部分地区对“开瓶费”等附加服务费也作出了具体规定。然而,目前尚未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餐饮企业收取茶位费。

一些法律工作者认为,对于“茶位费”来说,考虑一些区域的饮食消费习惯等因素,进行硬性约束要谨慎考虑,可以通过软性行业自律等方式,建立指导性标准,提升、规范餐饮企业服务质量,促进保障消费者权益。

深圳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深圳消委会将推进制定餐饮行业团体标准,借助行业协会、优质企业等社会力量,推动餐饮行业在“茶位费”等方面的自我承诺,提升服务质量,减少消费成本。(刊于《半月谈》2020年第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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