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在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中积极探索、锐意创新,针对搬迁群众申请低保、临时救助等需回原户籍所在地办理相关手续问题,推行了易地搬迁“双监测双评定干部代办互认”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了搬迁群众办事“两头跑”问题,使搬迁群众真正享受到社区“一站式服务”,快步融入了新社区、新生活。
防范返贫风险,落实“双监测”。山阳县开展易地搬迁防返贫动态监测,探索建立了搬迁群众迁出地与迁入地“双重”监测机制,即由迁出地负责对搬迁群众在原籍的承包地、林地等生产生活资料进行实时监测。当承包地、林地等流转收益受损时由迁出地向县级相关部门报告,并做好后续跟踪服务。迁入地负责搬迁群众迁入安置点的生产生活条件进行实时监测,当群众因病、因学、因灾以及就业困难等存在返贫风险时,及时跟进实施临时救助以及大病救助、低保申请等兜底保障措施,有效防范搬迁群众返贫风险。
突破户籍限制,实施“双评定”。对跨村、跨镇搬迁安置且户籍未进行迁转的搬迁群众,山阳县制定了“双评定”制度,打破了因户籍限制带来的服务不便问题。即由迁出地负责落实生态林补贴、退耕还林补贴、耕地力保护补贴等权益,并对结果进行民主评定,保持了政策的连续性,确保搬迁群众在原籍权益不受损。迁入地负责落实医疗、就学、养老、低保、临时救助、残疾人补贴等均等化公共服务,并公开进行民主评定,确保公平、公正。评定小组人员为迁入地包抓领导、村社班子成员以及社区群众代表,评定结果由迁入地负责上报县级相关部门备案。
提升服务效率,有事“干部办”。针对搬迁对象文化水平差异,山阳县充分发挥安置点便民服务中心平台作用,确保搬迁群众前来办事能“一站式”办结。即搬迁群众在办理医疗、就学、养老、低保、临时救助、残疾人补贴等手续时,群众只需要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由安置点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一对一”负责代为办理,现场限时办结,真正做到“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大大提升了搬迁群众的满意度。
保障群众权益,结果“互认可”。为确保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衔接有序,山阳县全面推行办理事项结果“互认”机制。即迁出地对生态林补贴、退耕还林补贴、耕地力保护补贴的评议结果及时向迁入地及搬迁群众本人进行反馈,迁入地对医疗、就学、养老、低保、临时救助、残疾人补贴等评议结果及时向迁出地进行反馈,迁出地、迁入地双方对评议结果相互认可,确保搬迁群众各项权益可接续、不断档,实现了“原籍管理林和地、社区管理人和事”初衷。(供稿:段宝成 聂善鑫)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