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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商洛市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几点思考

2022-08-05 18:56:36

来源:商洛市发改委 李政权 段保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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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五”以来,商洛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以基础设施、社区管理、公共服务、产业支撑、创业就业、权益保障为抓手,有力推动了易地搬迁安置点与县域产业快速发展的有效衔接。

         一、基本情况

        全市累计易地扶贫搬迁4.975万户19.45万人占全市建档立卡脱贫人口57.28万人的33.96%。其中,集中安置4.81万户19.02万人,集中安置率96.7%;城镇安置4.11万户16.53万人,城镇安置率82.6%。累计建成集中安置点247个,其中,800人以上安置点69个,3000人以上安置点10个,10000人以上安置点2个。

         二、主要做法

        (一)政策组织有序衔接。以“1+7”政策体系为指导,制定了《商洛市贯彻<关于加强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意见>的具体措施》,出台了7方面20条具体措施,市级17个职能部门相继印发了配套细则文件,确保中、省有关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政策举措落细落实。市县两级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以落实闭环责任链条为抓手,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推进后续扶持工作,协调落实重点问题。镇安县探索推行的“三五”后扶机制,被国家发改委印发在全国推广交流(国家发改委《“十四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指引第16期》)。建立了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专项融资保障机制,申报获贷后续扶持融资项目8个,累计投放贷款7.2亿元。

        (二)公共设施不断完善。水、电、路、气、通信、医疗、教育、文化、体育、环卫、排污管网等配套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基本建设齐全,搬迁群众实现和原住居民享有同等的公共设施服务。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和“适当留有余地”的原则,2021年共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2.12亿元,实施补短板项目45个,总投资近4.47亿元,使全市30个大中型安置点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统筹规划建设安置项目与配套设施,为安置点配建社区工厂或扶贫车间134个,幼儿园6所、中小学2所、标准化卫生室7个,修建道路156.46公里,铺设引水管网143.19公里,创建市级“宜居宜业”双示范安置小区100个。丹凤县创新推出的《后扶持十条措施》被省发改委转发在全省推广。

         (三)产业就业持续跟进。大力发展菌果药畜茶特色扶贫产业,建成配套产业基地(园区)262个,为3000人以上的安置点建设产业园区17个,使大部分搬迁群众基本实现了就近就业。为800人以上的安置点设立就业服务窗口74个,配备专职人员80余名,认定社区工厂71家,开展技能培训1.9万人,扶持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8.7万人,开发公益岗位安置5832人。通过“劳务输出帮就业、技能培训促就业、扶持创业带就业、工厂基地托就业、公岗安置保就业”等多项帮扶措施,4.4万户有劳动力的搬迁户基本实现每户至少有一人就业。山阳县创新推出的“打造两大品牌,拓宽群众增收主渠道”入选国家人社部典型案例。柞水县的小木耳已经做成了大产业,户均增收近万元。

        (四)社区治理日趋规范。加快标准化小区党支部创建进程,全面配齐党组织书记、“两委”班子成员、专职工作人员、“一员五长”等“四类人员”,单独设立党组织56个,联合成立党组织54个,挂靠设立党小组86个,选派党建指导员51名,安置点党组织实现全覆盖。采取单设、联合、融合、挂靠等方式,科学推进各安置点自治单元划分工作,新建安置社区28个、融合型社区48个、挂靠型社区171个,安置点社区管理实现全覆盖,物业服务实现全覆盖。建立“一约四会一榜”机制,加强搬迁群众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推进移风易俗和新民风建设。山阳县的“‘人盯人+’大数据防返贫监测”做法去年12月份,被央视《焦点访谈》栏目进行了专题报道。

        权益保障服务到位。按照“原址管理地和林,新址管理房和人”的思路,全面推行“居住簿”制度,使搬迁群众享受子女就近入学入园、参合参保、计划生育、低保五保、临时救助等12项权利和义务,基本解决了“人户分离”和生活融入问题。开展政策权益就近办理服务,通过上门服务、现场办公、集中办理等方式,让搬迁群众能够就近就地申请和办理低保、临时救助、产业奖补、务工补贴等惠民政策,逐步消除“两头跑”。以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为引领,将未就业大学生、致富带头人等选入村“三委”班子,搬迁群众在安置地参与选举,与安置社区的粘合度进一步增强,促进搬迁群众社会融入。去年11月份,山阳县在全省推进“三变”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现场会上进行交流,代表陕西省顺利通过了国家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评估验收。

        三、存在问题

        (一)搬迁群众融入难。一是故土情节难离,生活习惯不适应,如部分搬迁群众白天在原居住地发展生产,晚上回到安置点,申报低保等优惠政策仍习惯于到原住地办理,“两头跑”现象时有发生。二是致富渠道变窄,生活成本增加,如部分老人收入来源单纯依靠养老金、临时救济等,低收入难适应新生活环境;大型安置点多为县城集中安置,由于没有生产用房,农业生产受影响较大。

        (二)持续稳定增收难。一是安置点配套产业规模小、产品层次低,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不足,受疫情影响,有些社区工厂和扶贫车间产能效益不稳定,市场竞争力和抵御风险能力偏弱。二是居家群众多数年纪偏大、缺乏技能,无法满足企业用工需求。如丹凤商镇老君、龙驹街办赵沟等安置点搬迁群众,90%以上的年轻劳动力外出务工,剩余老龄劳动力多数无文化、无技能,且普遍对用工企业的期望值高。三是因地方财政收入有限,仍需中、省继续加大后续扶持力度,加大力度支持涉农带贫益贫项目建设。

         (三)大型社区治理难。一是大型安置社区融合程度不高,自治化水平低,组织作用发挥不到位。如丹凤县凤冠社区、商邑社区等大型安置点人口规模均在万人以上,参照社区标准,单独设立的居民委员会且两委会班子人数在7-14人之间,远不能满足社区管理需求。二是少数物业服务管理不到位,有效监管缺失,服务水平有待提升,尤其是搬迁群众对物业收费适当减免优惠诉求十分强烈。三是受资金、用地等因素影响,红白理事会及公墓建设等问题较为突出。四是当前体制机制与安置地社区管理矛盾突出。现在安置点普遍存在安置地管人,户籍地管事,就是安置地管社保、社会公共服服务事项落实,户籍地管理林地、土地等权益事务,很容易造成管理漏洞和服务保障不到位的现象。五是后续扶持和可持续发展矛盾突出。搬迁户因自然人口增减对住房需求愿望日益剧增,而目前各级都没有出台因人口自然增长而给予住房保障的政策支持。安置地和会管理矛盾突出,不利于长远发展。

         四、下一步考虑

       (一)完善政策措施,抓好工作落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后续扶持“1+7”政策体系,落细我市制定的7方面20项措施,加快形成完善的基层组织体系、稳定增收的产业就业体系、便民利民的权益保障体系、功能完备的公共服务体系、安定有序的社区治理体系。将易地搬迁安置点融入新型城镇化作为重点工作,建立闭环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快推进组织建设、基础设施、产业培育、就业帮扶、社区管理、社会融入等方面工作。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严格督查考核制度,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二)聚焦群众增收,大抓产业就业。鼓励各类企业优先吸纳搬迁群众就业,依托工业园区、现代农业产业园、社区工厂、扶贫车间,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搬迁群众实现就近就业。对接“苏陕协作”就业扶贫,搭建企业和搬迁群众供需劳务对接平台,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针对性技能培训,组建劳务队伍,推荐到南京、广东、浙江等发达地区稳定就业。由就业部门提供小额担保贴息贷款,鼓励搬迁群众自主创办并以吸纳其他搬迁群众就业为主的微型企业。坚持“控制总量、适度开发”的原则,将公益岗位适度向安置点倾斜,增加安置点卫生保洁、小区保安、社区管理等政府公益性岗位,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落实就业。

        (三)统筹配套建设,提升宜居水平。结合新型城镇化战略,将安置点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与迁入城镇一体规划、一体建设,并按照同一标准实施,确保搬迁群众和城镇原住居民享有同等的基础公共服务。兼顾移民群体和城镇原住居民的物质需求、精神需求,对安置点周边现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进行摸排,合理规划新建(改扩)一批教育、卫生、文体、便民超市、集贸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研究在县级财政中按一定标准,连续5-10年列支安置点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专项资金,同时制定出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使用程序及监管责任等,提升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水平。支持安置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污水治理、环境提升等工程,提倡创建文明小区,培养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安置点人居环境整治。

        (四)优化社区治理,提升自治水平。积极探索“党建联盟+基层治理+后续发展”模式,通过联席会议制度把涉及搬迁的镇办党委、村党支部纳入“党建联盟”工作体系,推动解决易地搬迁中“群众两头跑、干部两头管”的问题。全面推行“党委包社区、支部包楼栋、党小组包单元、党员包住户”模式,实现安置点“党建+”整体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强化网格管理,将安置区域内的交通设施、公共场所、消防设施、楼群院落、实有人口等全部纳入网格化管理,建设警务室,组建治保会、义务治安巡逻队,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及时排查矛盾纠纷,切实提高社区群众参与度、安全感和满意率。推动在大型安置社区建立“一站式”服务大厅,确保社会保障不断档、不脱节,让搬迁群众“办事不回乡”。健全居委会、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等自治组织,加强社区基层自治力量,尽快形成搬迁形成搬迁贫困户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良好局面。

        五、政策诉求

        一是建议对大中型安置点公共设施建设技术标准进一步完善。如《陕西省移民(脱贫)搬迁公共设施建设技术导则》中,关于安置点公墓、车棚、消防、安防监控等民生项目技术标准未予以明确,随着安置小区入住率提升,相关问题较突出。再如搬迁群众迁出地旧宅已经腾退,妥善解决集中安葬事宜非常必要,但受资金、用地等因素影响,城镇大中型安置点公墓建设推进缓慢。

        二是建议尽快完善社区户籍管理政策,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群众户籍转移进度。如部分搬迁户因人口自然增加导致住房面积紧张;再如多数搬迁群众考虑到户籍地土地、林地等的权益保障,均不愿意将户籍迁到安置地,国家扶贫系统、健康扶贫系统等均以户籍地录入、填报更新,从而造成安置地管人不管事,户籍地管事不管人的“两张皮”现象。

        三是建议制定省级安置社区专项维修基金补助方案。搬迁群众入住时,因脱贫攻坚任务重、搬迁群众经济压力大而未收缴专项维修大修基金。随着入住时间的增加,部分安置社区出现屋顶渗水、管网漏水等问题。建议国家和省级能出台相关补助方案,通过“政府补助一点,群众上缴一点,企业捐助一点”的形式充实专项维修基金,解决维修管护难问题。

        四是建议国家设立并加大对市、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财政专项资金的支持。目前,陕西省每年安排财政专项资金全省总盘子仅5000万元,11个国家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15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县均仅192.31万元,对于商洛这样的国家级深度重点帮扶县安置点多,经济本身欠发达,自身财力又不足,很难完成好各级交办的后扶持工作任务。建议国家层面应从中央财政基建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地区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进一步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配套产业设施等水平,不断满足搬迁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更好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快实现全面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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