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柞水认真落实社会救助的四项制度,加大特殊群体救助保障力度,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
一是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认真执行《商洛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优化审核确认流程,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保障范围,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全年全县共保障低保对象3428户7384人,发放农村低保保障资金3884.1410万元。
二是落实特困供养人员救助制度。认真执行《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建立定期排查机制,社会救助应急服务队每月上门排查一次,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全年全县共新增特困供养人员113户114人,保障特困供养对象1808户1821人,发放各类农村特困资金1787.113万元。
三是落实临时救助制度。细化临时救助“分级审批”的工作程序,及时将临时救助权限由1000元以下调整到2000元以下。加大镇办临时救助备用金工作力度,积极为9个镇办下拨临时救助储备金65万元,全年共审批临时救助1335户4433人,发放临时救助金501.317万元,切实发挥了临时救助制度在“托底线、救急难”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是落实低保边缘家庭救助帮扶措施。认真执行《商洛市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细则》,规范开展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和救助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保障范围,全年共认定低保边缘家庭548户190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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