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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九部门印发中小学生减负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西安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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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9-02 07:01:55

        9月1日记者获悉,省教育厅等九部门日前印发《陕西省中小学生减负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规定了中小学家庭作业时限,学生锻炼、睡眠时间等,同时规定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严禁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

         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

        《方案》要求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足开齐规定课程;不得随意提高教学难度和加快教学进度,杜绝“非零起点”教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规范实施学生随机均衡编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

        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高中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作业难度水平不得超过课标要求;教师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

        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个小时

        《方案》要求尊重学生的学习主体地位。学校要尊重和信任学生的学习主体地位,激发学生学习内生动力,调动学生学习自觉性和积极性。杜绝“满堂灌”和“填鸭式”教学。

        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要求学校要组织学生参加文体活动,确保每天锻炼1小时并尽量安排在户外。严禁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引导孩子健康生活。家长要安排孩子每天进行户外锻炼,鼓励支持孩子参加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培育运动爱好,引导孩子从小养成良好锻炼习惯。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个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个小时,高中阶段学生不少于8个小时。引导孩子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不长时间看电视。

        培训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方案》规定,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严禁将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民办中小学校招生纳入学校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中小学同步招生。各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要通过统一的招生录取网络平台开展,确保公平公正。

         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不得在小学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

         校外培训机构不准举办、受托举办或变相举办与中小学入学或升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竞赛、排位赛、分班测试等;不准与中小学教学时间相冲突开展培训,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准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等名义提前教授小学内容;不准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不准张贴应试成绩和学生考取学校相关消息;不准为学生代办或承诺建学籍。

        从2020年起,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每年逐级开展减负工作评议考核,落实督学责任区制度,并向社会公布督导结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引导广大学生、家长共同监督减负工作。对减负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依法依规予以严肃问责。(文/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张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