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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监委聘请30名特约监察员

文章来源: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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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9-03 07:14:23

  据新华社电(记者 陈晨)记者从陕西省监察委员会获悉,省监委聘请的首届30名特约监察员近日正式上岗。他们将通过提出意见建议、提供咨询意见、参与调查研究等履职方式参与到纪检监察工作中,并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据介绍,陕西省监委首届30名特约监察员来自不同行业,经过严格把关和筛选产生。他们中既有高校校长、检察官等公职人员,也有来自基层一线的村党支部书记,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广泛性。

  陕西省监委负责人表示,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是引入外部监督的重要举措。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精心设计载体、搭建工作平台,让特约监察员参与到纪检监察工作中。陕西省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和派驻机构要正确对待监督、自觉接受监督、主动配合监督,及时收集整理特约监察员的意见建议,认真办理、及时反馈。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特约监察员履行的职责包括: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对制定纪检监察法律法规、出台重大政策、起草重要文件、提出监察建议等提供咨询意见;参加监察委员会组织的调查研究、监督检查、专项工作;宣传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成效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