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举办大型人才招聘活动。
工作人员上门为群众办理养老保险身份认证。
我省举办技能大赛。
农民工领取维权宣传资料。 本版照片均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供
民者,国之根也。
民心关注民生,民生汇聚民心。满足群众期待,让百姓过上好日子是社会民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人民群众手中有“真金白银”,切实感受到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仅顺应了千家万户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提振着三秦儿女对改革发展的信心。
巩固“民生之本”
就业创业总量不断扩大
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建立的计划用工制度,到党的十八大以来“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就业基本方针,我省就业服务由以城镇劳动者为主体向城乡统筹转变,就业工作正在朝着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的目标阔步前进。
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质量不断提高。全省就业人数由1952年的631.3万人增长到2018年的2072万人,全省就业人数占全省总人口的比重由1952年的41%增长到2018年的53.6%。就业收入大幅提升,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从1952年的495元增长到2018年的74993元。农民工从无到有,753.8万农民工活跃在全省各行各业,成为我省产业工人的主体,成为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崛起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从2013年至2019年6月底,城镇累计新增就业292.8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维持在3.3%左右,全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就业服务更加充分。1979年,我省在西安市创建全国首家劳动服务公司;1986年,又在西安市成立全国最早的综合劳务市场,就业扶持、职业介绍、失业保障和就业创业培训等公共服务更加充分,促进了劳动力自由流动。2018年,全省实现了省、市、县、乡、村5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全覆盖,“网格化”“一站式”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新社区工厂、“龙头企业+培训”等就业扶贫模式全面推开,越来越多的贫困群众正在依靠双手脱贫致富。
创业成为拉动就业新引擎。从自谋职业到鼓励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不断显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掀起了“全民创业、家庭创业、自主创业”的热潮,目前已创建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5个、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81个。我省坚持创新引领发展,强化创业引领就业,加大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扶持补贴等支持力度,支持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围绕优势细分领域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支持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创新创业,支持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来陕创业集聚,全面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有力推进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厚植“民生之依”
社会保障体系覆盖全民
1951年,我省印发《关于实行劳动保险工作的通知》,由此拉开陕西社会保障制度的帷幕。惠民政策密集出台,民生改革加速发力,更多普通百姓共享我省发展成果。
覆盖范围持续扩大。加快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积极开展扩面征缴工作,针对社会保障中的一些“空白点”,实施社会保险全覆盖行动方案;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逐步建立兼顾全省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失业、工伤保险制度,截至2019年6月底,全省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2748.42万人、404.57万人、551.25万人。
待遇水平稳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15连调,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从2005年的648元提高到2019年的2853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从制度建立之初的每人每月55元,增加到2018年的月人均139元;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从1999年的135元提高到2019年的1440元;工伤保险待遇中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月伤残津贴由2002年的300元提高到2019年的3257.25元。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力度不断增强,基金安全保障更加法治化,基金规模逐步扩大,为社会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服务方式更加便捷。“只进一扇门”“只上一张网”,随着“互联网+人社”改革持续深入,无论是企业还是群众,办理人社相关业务可实现让数据跑路代替人力跑腿,从“现场办”变成“线上办”“掌上办”。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逐年提升,电子社保卡正在推开,第一批网上办事事项和共享数据全部与省政务服务网实现对接,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进一步增强。人社服务窗口作风行风持续转变,线上线下一套服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疏通了“痛点”“难点”“堵点”。
筑牢“民生之基”
人才聚集效应持续放大
人才是最宝贵的战略资源。我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聚焦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建设,不断提升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水平,使各类优秀人才“引得来、留得住、用得好”。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用心擦亮“陕西制造”“陕西创造”的金字招牌,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良好社会氛围。
人才整体实力增强。全省专业技术人才总量由20世纪80年代末期的50.5万人增长到2018年的180万人。现有“两院”院士65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897人、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1059人、陕西省重点领域顶尖人才105人。全省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48个、工作站108个,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102个,累计培养博士后7000余人。全省技能人才队伍不断壮大,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完备,目前已评定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24个次,省级基地70个次;建成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37个,省级大师工作室90个。
人才评价体系更加科学。从1986年起职称制度的改革持续深化,评审工作程序和工作规则不断健全,进一步释放和激发了人才创新创业活力。“高精尖缺”人才高级职称评审采取考核认定方式,简化评审流程,全省已有110余名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通过“绿色通道”,直接考核认定取得了正高级职称。实施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面向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出台宏观职称政策,激发了基层教育教学、工程技术、农业技术人才新活力。深化人才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扩大高级职称自主评审范围,先后授予全省所有高校(包括职业技术学院)和17家大型企业、2所科研单位高级职称评审权,真正向用人单位放权、为人才松绑。
善谋“民生之福”
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
劳动关系作为一种最基本的社会关系,是反映社会和谐的晴雨表。新中国成立以来,我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法治化轨道,政府、工会、企业协商协调的机制更加成熟,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持续深化。从城镇劳动力配置由国家包揽到企业个人双向选择,我省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成效显著。健全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由政府领导担任主任的协调劳动关系委员会相继成立,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不断提高。加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力度,加强争议调解仲裁,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目前,240家企业和园区被评为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其中33家企业和园区获得全国模范劳动关系企业(园区)。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不断加强。我省建立了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和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体系,加快推进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工资专用账户等制度落实,覆盖率同比均有大幅度提升;建立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制度,并对各市(区)工作进行实地考核评比;加大欠薪失信联合惩戒和案件查处力度,欠薪案件数、涉及人数、涉及金额同比实现“三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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