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文艳)为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加大“对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漠然处之,空头承诺,推诿扯皮,以及办事不公、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强化警示教育,严明党的纪律,西安市纪委通报5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
这5起典型案例是:
1.未央区文景中学违规收取“择校费”问题。2016年初,经文景中学校长周典博、副校长吴俊、胡兴正、耿春选、总务主任郑建起口头商议,决定对部分学区外学生每人收取2000元至3万元不等的“择校费”,截至2019年7月,共计收取150余名学生“择校费”208.4万元,同时将收取的食堂管理费、研学费、学校超市管理费等一并共计258.49万元用于给学校职工发放津补贴,共计支出251.95万元。其中,周典博领取52204元、吴俊领取21361元、郑建起领取18920元、胡兴正领取20890元、耿春选领取20850元。2019年9月,周典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吴俊、郑建起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胡兴正、耿春选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临潼区斜口街道原洪庆村党支部书记扈百峰、原村委会主任扈小牛违规收取“宅基地费”问题。2008年至2018年,经扈百峰、扈小牛商议同意,以修建通村道路缺乏资金为由,违规收取村民“宅基地费”35笔共计15.2万元,用于修建通村道路及村委会。扈小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9月,扈百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扈小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蓝田县焦岱镇安寺村扶贫互助协会原会长谭平勤挪用扶贫专项资金问题。2012年 2月至2016年6月,谭平勤利用职务便利,先后6次违规挪用安寺村扶贫互助协会资金共计17.4万元,用于其儿子盈利活动的资金周转。2019年1月,谭平勤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4.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建章路街道经济发展科原科长程炜捷履行“治污减霾”职责不力问题。2018年,程炜捷作为建章路街道经济发展科原科长,负责监管“两类企业”治污减霾专项治理工作,监督管理整治不到位,落实工作要求及会议精神不到位,深入一线开展攻坚整治行动频次少,落实有关巡查、关停、拆迁搬离及土地收储评估等工作滞后,给辖区生态环境治理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月,程炜捷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5.高新区灵沼街道邱吴村原党支部书记王建敏违规划拨、私自侵占集体土地等问题。2009年1月至2019年5月,王建敏担任原邱家庄村、邱吴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未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擅自同意将村集体土地划拨给村民用于修建民房,冒领粮食直补款4500元用于村干部餐饮开销,私自侵占耕地用于自建房屋。王建敏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9月,王建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典型问题的发生,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有的利用职务之便,把“黑手”伸向民政优抚资金等“保命钱”“救命钱”;有的背离师风师德,违规向学生收费;有的随意处置集体资源,甚至用于谋取私利。这些问题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严重侵蚀群众获得感,严重蚕食党和政府公信力,必须予以严肃查处。
通报强调,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中,我市开展了“对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漠然处之,空头承诺,推诿扯皮,以及办事不公、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专项整治作为维护群众利益、厚植执政基础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开展主题教育的一项重要抓手,深入组织实施,切实抓紧抓好。各有关部门要自觉扛起主体责任,围绕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找准切入点、着力点,周密谋划调度、主动协作配合,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督促有关部门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要聚焦扶贫、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统计造假等重点领域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做深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对发现并移送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不力,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以专项整治扎实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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