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陕西省农业农村厅传来消息,陕西省拟认定的全省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县和示范村镇候选名单进入公示阶段。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我省在各地创建并推荐上报和专家评审基础上,经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省司法厅共同审核,拟认定西安市阎良区等11个县(市、区)为全省乡村治理体系建设首批试点示范县(区),凤县等5个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县(区)同时为全省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县(区)。拟公布西安市蓝田县汤峪镇等10个镇为全省乡村治理示范镇,西安市灞桥区狄寨街道金星村等22个村为全省乡村治理示范村,咸阳市武功县武功镇等3个全国乡村治理示范镇和西安市蓝田县小寨镇董岭村等31个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同时为全省乡村治理示范镇、示范村(除全国乡村治理示范镇、示范村外,全国和全省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县<区>所辖镇、村,全国和全省乡村治理示范镇所辖村,不再认定为全省乡村治理示范镇、示范村)。
根据中央对乡村治理的有关政策要求和各地乡村治理发展情况,我省确定乡村治理示范村的具体创建标准包括村党组织领导有力、村民自治依法规范、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文化道德形成新风、乡村发展充满活力、农村社会安定有序等6个方面;乡村治理示范乡(镇)的具体创建标准包括乡村治理工作机制健全、基层管理服务便捷高效、农村公共事务监督有效、乡村社会治理成效明显等4个方面。(记者 文晨)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