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龙县三岔镇村民田和平在果园务农时,突然发现一只“大鸟”落在园中,它眼神矍铄但是无法飞行。遂致电求助,请求相关单位进行专业处置。接报后,黄龙县野生动物保护站协同延安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黄龙山大队,立即安排相关人员前往现场。经鉴定,这只“大鸟”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秃鹫。经检查,秃鹫右前爪有轻微擦伤,其余地方没有发现明显的外伤,骨骼正常,初步判断可能是在飞行过程中食物短缺,导致身体虚弱,过度劳累和体力不支的情况,才落在了果园中。为确保秃鹫早日恢复健康,工作人员及时将其安置于保护站内进行救治,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经过治疗、饲养、观察,待秃鹫恢复体力,选择合适时机,放归自然。
3月26日,天气尚佳,我站工作人员观察到秃鹫伤口已逐步愈合,体力明显恢复,自主捕食和生存能力已基本恢复,各项身体状况符合放生条件。考虑到野生动物圈养多日后,容易出现飞行困难、丧失觅食技能等风险,工作人员选择了我县森林茂密、食物丰富的野外环境进行了放生。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秃鹫缓缓走出鸟笼,一番“试探”后,它张开双翼,从一处小山坡顶俯冲而下,飞向林间……
近年来,我县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为野生动物提供了理想的栖息地,同时也给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生物多样性工作带来机遇和挑战。三年来我站共救助野生动物28只,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10只,二级保护动物7只,省级重点9只。种类有:原麝、褐马鸡、秃鹫、红腹锦鸡、灰林鸮幼鸟、红隼、雀鹰、普通鵟、豹猫、狍子、猫头鹰等。
下一步,黄龙县野生动物保护站将继续积极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知识,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关注和参与度,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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