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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遇查 拖行交警妨害公务被起诉

文章来源:西安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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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8-15 06:01:01

    今年5月,一名男子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行驶至小寨十字时遇交警检查,该男子不仅不配合反而加速逃跑,致执勤交警被拖行50米左右。 8月13日记者获悉,雁塔区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该男子提起公诉。

    2019年5月14日18时45分左右,西安市雁塔区小寨十字,交警雁塔大队执勤一中队民警张某在执勤指挥交通时,发现一男子驾驶一辆白色无牌踏板摩托车沿小寨西路由西向东行驶,不仅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而且该男子与女乘客均未佩戴头盔,张某随即上前纠正违法。当该摩托车行驶到小寨十字西南角暂停时,张某示意男子停车接受检查。就在张某准备依法暂扣该车辆时,男子突然驾驶摩托车加速由北向南行驶。张某准备拔该摩托车车钥匙,被挂在骑摩托车男子的右臂处。张某用力抱住对方,并持续警告对方靠边停车。直至该摩托车从小寨十字由北向南穿插行驶到小寨公交车站对面快车道后,男子见无法将张某甩掉这才在快车道绿化带旁停下。至此,执勤交警张某被拖行50米左右。

    经调查,该摩托车无牌,驾驶员上官某无摩托车驾驶证,现场无法提供该车辆有效证件。随后,上官某被送往小寨路派出所。后经交大第一附属医院诊断,执勤交警张某双膝外伤,腰部外伤。5月15日,上官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刑事拘留,5月27日经雁塔区检察院批准,次日由公安雁塔分局执行逮捕。据了解,犯罪嫌疑人上官某小学文化程度,户籍所在地陕西省乾县。

    8月13日记者获悉,雁塔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上官某提起公诉。雁塔区检察院审查认为,上官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之规定,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张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