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谈记者 徐海波
又到岁末年关,公务消费或迎来一波高峰。为规范“三公消费”,2012年起全国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基层预算单位全部实行公务卡支付制度,在支付公务接待、出差差旅、公车运行维护等16项费用时,都要严格实行公务卡结算。
近年来,公务卡的普及提高了公务支出透明度,实现可追溯可查找,成为规范公务支出的一项基础性财务制度和预防源头腐败的利器。但半月谈记者调查发现,公务卡使用率不高、持卡人不愿用等问题也较为普遍,不少公务卡更长期沉睡。
一不小心“被逾期”,
公务卡不敢用不愿用
近年来,各级审计部门公开报告显示,各地未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的问题较为普遍。虽有明文规定必须使用,但仍有不少公务卡长期闲置、使用率较低。一些公务人员不敢用不愿用公务卡,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一不小心就逾期,不仅要承担利息等额外费用,还影响个人征信”。
据了解,公务卡被视作信用卡管理,其账单周期、还款日期、免息期等政策与普通信用卡一样。不同的是,公务人员持公务卡消费后,须回单位报销,由财务人员对公务卡还款。
行政事业单位的报销手续涉及多个部门并须领导审核签字,走完整套流程需较长时间。有时碰到领导不在或财务人员稍有拖延,就可能导致报销金额还未到账,公务卡还款日期已过。
虽由单位统一办理,但公务卡登记在个人名下。湖北省武汉市财政局金融处原处长唐金山表示,一旦逾期,公务卡和普通信用卡一样须承担逾期利息,并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影响个人征信,容易引起持卡人对公务卡使用的抵触。
这种“非主观原因”的逾期情形,在许多单位较为常见。一位高校科研人员告诉半月谈记者,如今高校因公出差和科研经费使用等都要求使用公务卡结算,如果碰上寒暑假,往往几个月都报不上账,无奈之下只能“被逾期”。
类似情况在巡视巡查、政法办案、培训学习等需长时间出差的工作中也经常遇到。一位基层公安干警表示,自己和许多同事都“害怕”外出办大案,因为跨地区案件往往要一次性出差两三个月甚至更久,公务消费多达上万元,为了避免产生逾期费用,只能先行垫付。“我们工资本来就不高,经常需要垫上两三个月的工资,承受不起啊。”
类似情况在一些基层单位并不少见。中部某县财政局工作人员说,现在支出管控严格,许多报销因凭证缺失等原因进度明显滞后,常常需要个人自掏腰包先还清公务卡欠款。不仅有差旅费,甚至包括会议费、培训费、设备购置费及维修费等大额支出,垫付数额达上万元甚至几万元,让许多基层公务人员力不从心。他们只好以各种理由不用公务卡,或者干脆不办事不花钱。
无卡刷、刷不了、不够刷
与有卡不用相比,还有一部分从事公务的人员“无卡可刷”。公务卡结算制度要求预算单位在编人员严格执行一人一卡、实名开卡、持卡信息备案等,而借调人员、临聘人员和公益性岗位人员往往是下基层、办会议、维修打印的“主力军”,经常会遇到需要公务结算的情形,但代理银行根据公务卡管理制度只受理正式在编公务人员的办卡申请。
更有“有卡刷不了”的烦恼。公务卡结算需相应配套设备,但在偏远地区和一些城市的小商店,很少有商家会安装POS机,有卡也刷不了。某省城单位公务人员到一山区乡镇出差,晚上9点多也没有找到一家可以刷卡的旅馆,他只好硬着头皮给领导报告。后者勉强同意他用现金支付,但要求回来报销时附上说明,并请当地干部作证。
网络预订酒店、飞机票、火车票,网上购买设备或服务,早已成为我们的日常。但由于在线结算无法提供POS机客户存根联,公务卡根本“用不上”。
此外,不少公务人员还遇到“有卡不够刷”的尴尬。上述财政局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县预算单位的公务卡信用额度一般为2万元至5万元不等,当需要在短期内进行大额公务消费时,如连续组织会议、采购设备等,公务卡信用额度就不足了。
不少受访公务人员表示,正是因为种种症结难解,公务卡逐渐成为“烫手山芋”。
银行“重办卡轻服务”得改改
半月谈记者采访发现,在基层预算单位特别是县乡镇单位,一定程度存在公务卡办卡比例低、使用率不高等现象,而一些银行仍然“重办卡轻服务”。使用问题未解,公务卡办得越多,“休眠卡”越多。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盘和林说,公务卡是以公务单位为信用担保的信用卡,银行等部门应对其设置比普通信用卡更长的还款周期。同时,办卡银行还应提供更完善的提醒、分期等服务,并引导办卡人员及早激活、合理使用公务卡。
武汉海关督察内审处四级调研员刘钢建议,银行应与预算单位加强沟通,及时解决公务卡使用中遇到的相关问题,逐步完善公务卡结算制度,将公务卡结算与网络支付手段等有机结合,开通公务卡“扫码支付”功能,发挥“第三方支付”面广、点多、便利的优势,提高公务卡支付效率。
盘和林认为,财政部门也应提升国库集中支付效率,减少公务卡逾期还款带来的个人征信问题,并配合银行定期对公务卡信息进行汇总和分析,及时更新持卡人信息,对新增、调动、退休等人员的公务卡及时处理,确保公务卡制度落到实处。
此外,缺乏有效监督和责任追究,也导致一些公务人员认为“公务卡可用可不用”。唐金山认为,针对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等情形,许多单位没有行之有效的预防措施,更没有明确的责任追究制度,应进一步规范公务卡使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强制目录,明确界定延期报销与超期还款的责任机制,避免公务卡结算制度流于形式,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堵住财务管理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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