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政权) 商洛市发改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重要讲话精神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中央和陕西省及商洛市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在全力抓好经济工作的同时,按照“七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大力推进机关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简政放权、便民高效转变,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成就斐然,较好地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夯实依法行政的工作基础。一是健全组织体系。市发改委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委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印发了《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实施方案》,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对依法行政工作有关重大问题及时研究、及时决策、及时解决,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全面安排部署。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七五”普法工作规划,制定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对全市发改系统法治政府工作进行全面统筹安排。同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内容,责任层层分解到科室、任务具体落实到人,做到权责分明。三是坚持定期专题研究。定期召开党组会,学习法律法规,研究法制工作,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同时,做到重大事项决策、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问题上党组会研究决定。
(二)强化信息公开,着力提高信息共享和透明度。一是在市发改委网站及时公布重大项目、产业政策、法律法规、发展规划、工作动态等政务信息,便于群众查阅。二是实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将委内项目审批、项目核准备案等工作指南在网上公布,同时认真做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工作,保证项目审批的全过程透明可见,不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三是在门户网站公开市发改委“三公”经费支出和预决算等情况,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一是认真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领导干部带头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以良好的党风、纯正的作风、清新的政风,为推进发展改革工作提供坚强保障。二是深入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印发了《全市营商环境领域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措施》《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任务分解方案》和涉及市级33个部门347项任务《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年度工作任务台账》,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出台了《商洛市营商环境考核办法》《营商环境领域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日常考评细则(试行)》,建立了营商环境《网上问卷调查制度》,有力促进营商环境重点目标、重点任务和有关问题按要求推进到位。会同市作风建设专班,建立了营商环境常态化明察暗访机制,设立举报投诉专线、邮箱、腾讯调查问卷,全天候受理营商环境问题举报投诉。三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我委作为信用体系建设的牵头部门,印发了《商洛市信用体系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健全了信用查询使用制度,在行政管理事项中全面推行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建立了信用承诺制度,指导全市223个部门单位公开政务诚信承诺、坚持依法行政,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积极打造“诚信商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依托“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平台系统,有效整合公共信用、市场信用、投诉举报等信息,对市场主体实施差异化监管,全面提升地方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四)强化依法履职,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一是加强普法教育,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组织机关干部集中学习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组织依法行政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依法治理和业务工作水平。二是提高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积极落实市政府“三统一”工作要求,做到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统一登记、统一发布,积极配合市司法局,清理已失效、过时的规范性文件200多份。三是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按照市政务服务中心要求,我委设立了办事窗口,进驻政务大厅共51个事项,其中,46个行政许可审批事项,5个公共服务事项。针对各个不同事项,我们一一制定了办事指南、业务流程图以及审批所要提交的相关资料清单,目前已经向社会公开。在日常业务办理和运行过程中,及时关注了解中央和陕西省政策变化,对相关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及时下放或调整,确保所有审批事项合规、合法。四是做好行政执法相关工作。成立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在节能监察和粮食物资监管执法过程中坚决落实“三项制度”,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等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工作。在市发改委门户网站上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公开相关执法信息,内容包括机构全称、执法职责与依据、公开时限、执法结果等,实时动态更新调整,规范公示制度,提高执法质量,保障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五)争当秦岭生态卫士,持续推进绿色商洛发展。一是强化规划管控。在全省涉秦岭6市中率先修编出台了《商洛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8个市级专项规划和8个县区实施方案预计在2021年12月底编制完成,“1+8+8”规划体系基本形成。二是建设活动进一步规范。严格对标落实《条例》《总体规划》《陕西省秦岭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产业准入清单(试行)》规定和要求,在规划修编、项目谋划、招商引资、生态旅游、绿色产业发展,以及实施矿产资源开发、交通设施和城镇建设过程中,始终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必须坚守的政治底线和法规红线,不打折扣、不降标准、不搞变通,全力抓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印发了《开展“当好秦岭生态卫士 保障商洛绿色发展”主题活动实施方案》。三是确保《条例》落地落细。出台了《商洛市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制定了《商洛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考核办法(试行)》,持续加大目标责任考核力度。确定每年4月20日为“商洛市秦岭生态卫士行动日”,组织开展了“守护绿水青山 当好秦岭生态卫士”宣誓大会、“保护秦岭·爱我家园”“6.5世界环境日”、《条例》施行一周年等系列宣传活动。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依习近平总书记来陕重要讲话精神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十九大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要求,开展好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建立完善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制度。按照商洛市发改委党组印发的《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实施方案》,到年底将对委机关、委属各单位法治工作进行集中点评,将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
二是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和广度。要通过扩大法律宣传的对象和空间、丰富普法方式和形式,增加活动载体,广泛开展法律宣传,不断提高全提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创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和工作环境。
三是进一步加大投入强化工作队伍建设。按照普法建设目标要求,以抓日常工作和项目审批质量效率为突破口,继续抓好工作人员的岗位法治水平、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及执法水平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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