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习近平强调要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2019年6月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习近平强调,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习近平指出,推行垃圾分类,关键是要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要加强引导、因地制宜、持续推进,把工作做细做实,持之以恒抓下去。
围绕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依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商洛市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查考核办法(试行)》(商垃圾分类办发〔2020〕1号)和《关于成立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组的通知》(商垃圾分类组发〔2020〕1号)文件精神,由市发改委成立第八考核组,负责对中央和陕西省驻商33家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评。中央和陕西省驻商洛市33家单位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显著。
(安排部署工作)
一、基本情况
实地督查考核中,中央和陕西省驻商33家单位在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主要做了一下几方面的工作,概括起来就是:
(一)精心组织,夯实领导。接到商洛市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文件后,我委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商洛市中心城市垃圾分类考核工作,成立由市发改委副主任郭斌同志任组长,三级调研员李政权任副组长,市服务业发展指导中心科长吴丹锋、市发改委党政办副科级干部李再良、市项目管理办公室干部高峤、市秦岭生态保护中心干部辛莹莹为成员的考核小组。
(二)细化方案,行动迅速。及时组织召开商洛市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部署安排会,进一步细化考核实施方案,详细部署考核工作。考核中通过座谈访谈、查阅资料、实际查看、成效评估等方式对商洛市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央和陕西省驻商33家单位进行严格细致的考核。依据商洛市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精神,按照积极认真开展查漏补缺,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持续提升工作合力,不断完善档案资料,扎实做好考核准备,积极配合考核工作,确保年度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等步骤扎实开展督查考核工作。
(三)强化责任,规范考核。考核组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认真组织考核组全体成员仔细学习、及时掌握商洛市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分表及评分细则。对每一个考评内容、考评细节、考评项目进行细化、量化,在考核、检查、督查工作中,始终坚持公平、公正、规范的原则,为开展商洛市中心城市垃圾分类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工作特点及成效
实地督查考核中发现,中央和陕西省驻商33家单位在做好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这些特点及显著成效值得肯定和推广。
(一)建章立制,强化保障。一是各考核单位都能高度重视考核工作。中央和陕西省驻商33家单位基本上都建立健全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均成立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一把手”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组织机构及各自具体职责,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组成人员具体负责抓、下属各单位各科室协同抓的良好格局。二是制度健全,落实严格。中央和陕西省驻商33家单位都能够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基本上都能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及相关管理制度。三是全员参与,责任明确。为高效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单位都能够坚持党建引领,要求全体干部职工都能积极参与到垃圾分类工作中。各单位能严格按照商洛市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建立日常监督岗和年度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本单位目标责任制及文明单位创建内容中,同步一并实施监督考核。
(二)形式多样,氛围浓厚。一是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各单位基本上都能通过制作宣传栏、悬挂横幅、LED电子屏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使垃圾分类的观念深入人心。大多数都能充分利用本单位办公网、LED电子屏、微信群、QQ群、印发垃圾分类相关知识手册、给全市移动用户发送宣传垃圾分类的短信等多传形式、多层次、多角度的广泛宣传垃圾分类工作,不断提升干部职工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投放的准确率,持续营造全体干部职工自觉积极进行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二是强化培训,广泛参与。大部分单位,都能通过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垃圾分类培训、工作会议、知识竞赛等形式积极开展强化培训,让广大员工广泛参与,认真学习垃圾分类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对垃圾分类的认知。特别是把开展“党建+”主题党日活动和做好日常垃圾分类工作结合起来,号召广大党员干部积极行动,当好示范,带好头,当好模范,做好“排头兵”,持续助力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强化监督,注重实效。一是建好台账,实行清单式管理。各单位能够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详细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工作台账,实行清单式管理。不断完善垃圾分类工作台账管理制度并狠抓落实,严格细化垃圾分类的类别、处理、收运等责任人、相关工作要求及具体任务。使垃圾分类工作更加具体化、精细化,进一步详细明确夯实各责任主体对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具体实施细则。二是加强督查,推行日常评议管理。各单位,能严格按照日常督促检查管理的工作要求,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日常督查检查,及时进行督查考评、评议打分,并做好适时通报。定期不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充分发挥督查考核评议的指挥棒作用,不断强化督查考评评议,适时做好量化通报,并将督查检查评议结果纳入相关考核范围。
(四)分类统计,按时报送。按照商洛市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的相关工作要求,督促各单位按时按要求及时报送生活垃圾工作信息和相关工作资料。坚持每月及时向商洛市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向商洛市机关事务局报送垃圾分类投放台账,坚持每季度向商洛市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报送垃圾分类情况自查报告,每半年向商洛市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时报送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的半年工作总结,年终按要求迅速向商洛市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年度工作总结和次年工作计划,确保各项工作有资料、有记录、有结果、有成效。
三、存在问题
实地督查考核中发现,虽然中央和陕西省驻商33家单位在做好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显著成效,但还存在着标准不高、落实不够、设施不全等一些突出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提高。
(一)工作标准不高。督查检查中发现个别单位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力度还不够大,重视程度还不够高,投入保障不足还有欠账,没有把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纳入本单位全盘工作,统筹考虑整体推进,还有个别单位没有做到细化责任分工,具体工作没有落实到具体的人。
(二)落实不够到位。督查检查中发现各个单位都能对垃圾分类工作有充分的认识和足够的了解,但是对于单位个别成员的技能培训、理论学习开展还不够经常,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关论述和批示精神还有不深不细不透彻之处。
(三)设施还不完善。督查检查中发现个别单位虽然在本单位清洁区和公共区域放置了分类垃圾桶,有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但在个别办公室、局部公共区域没有按照相关要求配备办公垃圾两分类垃圾桶,存在源头分类不彻底、管控不严的问题,没有很好的为从源头上做好生活办公垃圾分类工作创造必要的必备条件。
四、下一步打算
我们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夯实责任,细化举措,以商洛市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查考核办法(试行)》(商垃圾分类办发〔2020〕1号)为依据,进一步做好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一)持续抓好专项督查工作。以此次座谈会为契机,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当成一项常态化、经常化的工作。希望市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及早出台相应的垃圾分类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加大行业内部监督检查考核的工作力度。
(二)切实加强监督体系建设。持续贯彻落实《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商垃圾分类办发〔2020〕6号)要求,持续不断做好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希望市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出及时台相关指导性文件,从而充分调动各单位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积极性,不断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查考核方式和监管奖惩制度。
(三)加强培训指导提高能力。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经常性、长期性、常态化的专门业务工作,要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相关工作人员需要掌握一定的专业技能,业务知识,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技巧和业务素养。希望市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各单位专兼职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不断强化提升各单位垃圾分类工作专兼职人员的业务技能、知识储备、专业素养,不断提升增强做好垃圾分类的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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