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西咸新区召开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动员大会,全省首个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正式启动,率先将辖区内市容环卫、公园绿化、建筑市场、交通运输、房屋管理等15个方面550项行政处罚及相关联的16项行政强制事项纳入清单,标志着西咸新区社会治理体系创新迈出新步伐。
作为全省首个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西咸新区制定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率先将辖区内市容环卫、公园绿化、建筑市场、交通运输、房屋管理等15个方面550项行政处罚及相关联的16项行政强制事项纳入清单,清单内事项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清单外事项由原行业部门行使。出台了《西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分工办法(试行)》和《西咸新区行政管理与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规则(试行)》,明确了行业主管部门强化履行监管职责,从源头减少违法行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实施末端处罚,按照决策权、监督权、执行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转变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方式,实现政策制定、行政审批、监督检查与行政处罚职能相对独立。
执法事项纳入综合行政执法后,对于减少执法扰民,提升治理效能,改善队伍形象,规范业务开展具有全面促进作用。下一步,新区将按照“成熟一项、集中一项”的原则,继续健全协作机制,加强队伍和信息化建设,加大保障力度,积极探索在更大范围内推行综合行政执法,全面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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