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入选“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以及成功创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地区和单位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补
■ 对成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项目给予最高3000万元奖补
■ 对成功创建国家示范引领纪念馆和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的给予最高500万元奖补
■ 对成功创建世界一流博物馆、国家卓越博物馆的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奖补
近日,省财政厅、省文物局联合印发《财政支持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聚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围绕文物保护利用八大重点工程,提出了一揽子24条具体措施,支持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
支持中华文明探源工程。一揽子措施聚焦“文明起源”,对入选“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以及成功创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地区和单位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补,支持杨官寨遗址、石峁遗址、秦始皇兵马俑坑等重要遗址考古发掘和研究,对成功创建“世界一流考古机构”“全国一流考古学科”的单位给予最高2500万元奖补;按“一事一议”方式支持“一带一路”沿线重大考古项目。
支持中华文明标识工程。一揽子措施聚焦“精神标识”,支持黄帝陵、秦始皇帝陵、西安城墙等保护利用工程,推进长城、长征、黄河国家文化公园(陕西段)建设,对遴选的重点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对成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项目给予最高3000万元奖补;每年支持一批珍贵文物修复和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三防”工程建设。
支持中国革命传承工程。一揽子措施聚焦“传承弘扬”,分批对革命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支持革命文物征集、保养维护、宣传教育等;对成功创建国家示范引领纪念馆和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的给予最高500万元奖补,对革命文物融入学校思政课程获得全国推介、入选“全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十佳案例”的项目给予50万元奖补。
支持博物馆提升工程。一揽子措施聚焦“培优提升”,对成功创建世界一流博物馆、国家卓越博物馆的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奖补,对在国家博物馆等级评定中取得1级至3级等次的以及获得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奖的给予最高200万元奖补,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绩效评估为优秀的给予最高300万元奖补。
支持文物传播交流工程。一揽子措施聚焦“阐释推广”,系统化开展文物价值挖掘、整理、研究和阐释工作,每年安排500万元支持开展文物保护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的课题研究;对获得国家和省级博物馆教育“十佳”案例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对多样性文物主题出境展览及多文明主题高品质进境展览,每项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
支持文物转化利用工程。一揽子措施聚焦“活化利用”,对成功创建国家及省级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的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补,支持有条件的镇、村和街区依托本地文物资源打造文物保护利用特色区域,对试点区域给予最高200万元奖补;对全国及省级区域性文物主题游径给予最高500万元奖补;对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文化创意产品开发领军单位和品牌给予奖补。
支持文物科技保护工程。一揽子措施聚焦“科技赋能”,对成功创建全国及省级重点实验室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100万元奖补,对成功申报省级及以上课题的给予1∶1配套资金支持。支持陕西数字博物馆和虚拟展览建设,每年遴选支持一批文物数字化保护及创新示范项目,每个示范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推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
支持文保能力提升工程。一揽子措施聚焦“人才队伍”,支持建设文物考古、科技保护、文物执法等“六支队伍”,打造梯次结构科学合理的一流文物保护管理团队;支持高等院校公费定向培养文物全科人才,支持培育文物领军人才和中青年创新人才,对高层次人才项目入选团队给予最高400万元补助;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群众文保员、文物志愿者等给予补助。
一揽子措施中还明确,省级相关部门要建立协调机制,协同做好政策制定、统筹协调、经费管理等工作;各级财政要将文物保护经费列入本级预算,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做好资金保障;各级文物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要加强项目管理,加快项目实施和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省各级各部门上下协同,整合资源,加大投入,精准发力,共同推动我省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打造万亿级文旅产业集群。 (记者 苏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