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热点评论 > 正文

“30分钟内可退票”这颗“后悔药”管用吗?

2024-02-01 10:43:20

来源:陕西日报

分享到:

        齐珂雨

        “电影不好看,退钱!”这曾经是不少观众在电影院消费“踩雷”后的心声。

        现如今,长沙市部分观众收到了一颗“后悔药”——电影开场30分钟内可退票。据了解,该项退票服务由一家科技公司提供,针对特定影片及影院,观众在观影30分钟内,如因影院环境不佳或电影质量未达到预期,可通过“自助退票机”退还票款。

        这颗“后悔药”是不少消费者的心之所盼。一直以来,电影票“仅可改签”“不予退票”“退票要扣手续费”等种种“霸王条款”一直备受消费者诟病。“30分钟内可退票”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消费者“退票无门”的困扰,同时也保护了消费者的观影权益。

        提供“后悔药”是顺应观众需求而作出的大胆尝试。随着国产电影市场的强劲复苏,一些“看起来”制作精良、全明星阵容的电影,用预告片和宣传片吊足了观众的“胃口”,当观众怀揣着对电影的期待进入影院时,却遭遇“烂片”。以前遇到这种情况,观众往往只能自认倒霉,硬着头皮接受“烂片”的折磨。“30分钟可退票”虽然只是一家公司进行的小范围试点,但是可以看出,为了给消费者带来更好的体验,相关商家已经有了行动,这一做法值得认可。

        “后悔药”或将倒逼电影行业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当观众有了“走或留”的选择权,要想让观众“留得下”,就需要用电影“讲好故事”,让观众在观影过程中感到不虚此行;需要营造“好氛围”,调动一切相关元素、资源和场景,让观众在观影过程中拥有一场酣畅淋漓的视听体验。观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只有精心“熬制”出来的作品,才更能经得起检验。

        仍需要注意的是,“后悔药”不是“万能药”。电影作为文化商品,不能简单套用一般商品的退换原则。制定长期、可操作的“退改票机制”,既需要将观众审美的主观性、不同类型电影的特殊性、经营成本等多重因素考虑在内,也需要观众、影院、电影制片方等多方合力,达成一定共识。

        如何在维持正常市场秩序的同时,让各方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维护?我们期待在未来有更加完善的方案。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