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记者从省应急管理厅获悉:日前,省应急管理厅等5部门联合下发《陕西省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化工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企业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深入推进全省高危行业企业安全技能培训工作,全面提升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水平。
《方案》要求,高危行业企业在岗、转岗和新招录从业人员100%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高危企业班组长要普遍接受安全技能提升培训,高危企业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各设区市要培育1至4个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安全技能实训和特种作业人员实操考试示范基地、1至2个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示范职业院校、5家以上安全生产产教融合型企业。2020年年底前,各市要有满足本辖区所有工种的特种作业实训和考试场所。
《方案》指出,企业是落实安全技能提升培训的责任主体。企业要开展全员安全技能提升培训、严格新员工上岗安全技能培训、实施班组长安全技能提升专项培训、强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考试、建设专兼职师资队伍。明确了职业培训补贴落实政策,将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职工参加岗前培训、技能提升培训、新型学徒培训等,纳入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特种作业人员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承训单位每人400—1200元不等的培训补贴。
《方案》还确定了补贴坚持属地申报原则,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委托目录清单内的安全技能培训机构开展的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培训,由培训机构向企业驻地市级应急管理部门申报,市属及以下企业委托的培训机构向驻地县级应急管理部门申报或由市级应急管理部门指定补贴申报的受理部门。(记者 雷魏添)
精彩推荐